|
|
|
沃爾瑪為什么會主動認錯?
沃爾瑪為什么會主動認錯? |
【作者/來自】網站管理員 【發表時間】2007/2/12 【點擊次數】1367 |
世界****零售商沃爾瑪,近來在美國本土市場因貪“小便宜”而惹上了“大麻煩”。何謂“小便宜”?其實很簡單:員工午飯休息時,被要求提前幾分鐘干活;員工該下班回家了,也會被要求再堅持一會。上月,在重重壓力之下,沃爾瑪為“少算了”員工工作時間道歉,并與美國勞工部達成協議,向員工們補發總計3400萬美元的工資(見2月7日《新華每日電訊》)。 在許多人的印象中,沃爾瑪一向是財氣大、牛氣也大,為什么這次它會改弦更張,主動認錯?其實,最初沃爾瑪也覺得很“委屈”,其辯護律師曾在賓州法庭上說,員工“加班”都是很短時間,許多員工是“自愿工作”。但法庭卻不這么看,比如賓州評審團就認為,在員工休息時間要求其工作,不管多短,就是強迫;“忘記”補償,就是違反了勞工法。在美國打官司曠日持久,而時間拖得越久,沃爾瑪就越深陷法律和輿論的困境,僅近兩年,它就因類似原因被告上法庭50多次。正是因為千夫所指的輿論氛圍讓沃爾瑪吃盡了苦頭,沃爾瑪只得選擇“認錯”,并和聯邦勞工部達成協議,抓緊補發工資。
相比沃爾瑪的貪“小便宜”而惹上了“大麻煩”,國人雖對“加班”這只紙老虎恨之入骨,卻又束手無策。有一個寓言,說一名中國打工者在非洲遇到一只大象,他跟大象說我是勞動光榮的中國打工者,大象立馬就哭了——因為大象都知道中國打工者加班很辛苦,然后他跟大象說,我們打算來非洲招聘幾頭大象,結果大象嚇得一邊哭一邊掉頭跑路。可能非洲大象沒學過中國法律,按照《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用人單位在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時,應當按照相應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且除搶修、救險、救災等法定情形外勞動者對于單位安排的強制性加班有權予以拒絕以維護自己法定的休息權。
遺憾的是,中國勞動者的現實語境卻是生死兩難:“超時加班”很可能走向過勞死,拒絕加班則可能砸了飯碗餓死——“加班”這只紙老虎為什么在中國這么強悍呢?說到底還是國內的工會組織和勞動部門軟弱無力——曾幾何時,某工會主席因替職工維權被企業辭退;曾幾何時,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召開****工資調整聽證會,竟然不邀請代表職工利益的工會;曾幾何時,面對企業侵犯職工利益,一些工會為虎作倀……要改變類似的現象,一方面我們的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要及時補位,另一方面勞動保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聯手加大監督力度,堅決打擊企業違法行為。唯有如此,動輒“亂加班”的無良企業才能低下桀驁不馴的頭顱。
|
【關閉】 |
|
|
|
|
|